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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地面沉降监测网系统建设项目基岩标及GPS设备部分

发布日期:2008-03-07 13:09    浏览次数:
嘉政采招[2008]09号
 
公告日期:2008年3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嘉兴市政府招投标中心受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就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编号:嘉政采招[2008]09号。
   项目名称:嘉兴市地面沉降监测网系统建设项目基岩标及GPS设备部分。
   二、 项目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标段一:本项目为嘉兴市地面沉降监测网系统建设项目的部分工作内容,统一招标开展秀洲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共6座基岩标建设工作
   标段二:按照《嘉兴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要求,嘉兴市将建立以区域GPS监测、重要城市区精密水准测量为主,辅以地下水动态监测网、InSAR监测技术的地面沉降监测网。为此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已有的GPS监测网络,补充完善嘉兴地面沉降GPS监测网。引进一套商用事后高精密数据处理分析软件和全套基准站网控制中心系统软件,改造现有的嘉兴数据中心,增建基于基岩标上的地面沉降GPS监测基准站6座,实施自动化监测和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自动处理。
   此次政府采购计划采购6台GNSS接收机(含双频扼流圈天线)和1套控制中心系统软件,1套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的事后精密分析软件用于地面沉降监测数据解算。
   具体内容详见《地面沉降网建设内容与技术、服务要求》。
    2.工期要求
   (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三、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要求:
    1.投标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方应具有勘察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投标方应具有基岩标施工经验且有良好的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要求:
    1.投标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单位;
    2.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人须是厂商授权的国内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4.须提供2个(含)以上省或直辖市区域全面建设规模的成功案例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发售:
    1.具备上述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我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标段一所需资格审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勘察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段二所需资格审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2008年03月06日-16日,每天8:30-17:00(工作时间),(购买地点):嘉兴市广场路350号304室。每份售价¥500元整。
   六、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03月28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兴市广场路350号三楼开标室。
   七、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03月28日9:30(北京时间)
   八、 投标、开标地点:嘉兴市广场路350号三楼开标室。
   九、 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向招标投标中心缴纳。
   全称 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
   帐号19-399901040041558
   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中心
   十、 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联 系 人: 陈喜根 传 真:057382512032
   电 话:057383966305 E-MAIL:jx2930920@126.com
 

信息来源: 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