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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9 12:43    浏览次数: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31日

 

嘉兴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扩大有效投资的保障作用,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13〕94号)要求,结合我市2014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土地利用需求和供应潜力等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新增建设用地节流减量、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批而未供土地减量加速”为重点,结合嘉兴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统筹安排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和在扩大有效投资中的保障作用,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城乡统筹,实现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计划安排

(一)供应总量。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73公顷左右,其中消化“批而未供”和盘活存量土地约占供应总量的81%。

(二)供应结构。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商服用地为108.7941公顷,占总量的18.99%;工矿仓储用地为221.7096公顷,占总量的38.68%;住宅用地为179.6962公顷(其中拆迁安置房用地为41.0108公顷、商品房用地为138.6854公顷),占总量的31.3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33.1781公顷,占总量的5.79%;交通运输用地为27.3617公顷,占总量的4.78%;特殊用地为2.2735公顷,占总量的0.4%。

(三)空间布局。按照中心城区重点保、外围区域保重点的思路,安排南湖区用地163.2336公顷,占比为28.49%;安排秀洲区用地164.9084公顷,占比为28.78%;安排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用地186.2323公顷,占比为32.5%;安排市直属区域用地58.6389公顷,占比为10.23%。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供地计划。市本级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正式项目和后备项目两部分组成,实行适度弹性管理。列入后备的项目,在不突破供应计划总量控制的条件下,视作符合供应计划。因房地产市场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按照“计划严格执行、调整服从程序”的原则,由各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于6月10日前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计划调整方案,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同意,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宅用地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实施联动机制。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做好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供地计划的实施。各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土地供应计划实施主体的作用,加强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等部门沟通联系,确保供地计划有效落实。

(三)实施中期评估制度。市国土资源局要密切跟踪供地计划实施过程,定期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并于三季度对各区、各有关单位供地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予以通报;对计划执行不力的,要及时提出处置建议措施,向市政府汇报。

(四)实施考核制度。各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要认真履行土地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并将其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附件:1.嘉兴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嘉兴市本级2014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3.嘉兴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4.嘉兴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备选宗

地表

信息来源: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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