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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09-15 17:00    浏览次数:

一、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的政策。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市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市、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监督检查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4、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

5、管理全市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

6、制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

7、组织和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8、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规范矿业权市场。

9、组织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地质灾害评估、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认证的管理。

   10、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并监督检查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负责国土资源规费等的收缴和监督管理。

12、制订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13、领导国土资源分局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对国土资源中介机构和其他机构实行行业管理。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嘉兴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及局属事业单位决算。具体包括:市国土资源局本级、嘉兴土地监察支队、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所属镇国土资源所、嘉兴市统一征地办公室、嘉兴市土地储备中心、嘉兴市土地整理中心、嘉兴市国土资源财务核算中心、嘉兴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嘉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二、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27,236.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462.47万元,占总收入97.16%,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6,16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5,081.87万元),占总收入59.35%;事业单位专户资金19.27万元,占总收入 0.07%;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10,277.59万元,占总收入 37.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774.25万元,占总收入2.84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26,369.4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21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109.97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98.0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51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24.69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70.12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78.26 万元,项目支出23,421.08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127.84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0,120.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1,113.88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9 %,主要是因为年末节余30.1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03.29万元,占18.76%;国土海洋

气象等支出(类)支出669.8万元,占61.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10.65万元,占19.44%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2.8万元,2016年决算为2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节余1.2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57.13万元,2016年决算为16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退休人员1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20.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起行政人员缴纳养老金。

国土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6年年初预算为725.31万元,2016年决算为65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节余74.05万元。

国土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6年年初预算为4.2万元,2016年决算为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节余3.21万元。

国土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2.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单位人员调入后划入年初预算数。

国土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 。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5.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增了耕地保护项目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6年年初预算为204.44万元,2016年决算为21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增了公积金缴费基数。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4.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87.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2086.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年初预算用于收储储备土地10917.55万元,用于征地补偿费1169.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354.04万元,2016年决算为297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节余376.27万元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7.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单位人员调入后划入年初预算数。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3.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40.18 %主要用于局本级公务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费基数较小,2016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业务交流和接待量有所增加。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355人次,共 3.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公务用车租用费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用车次数有所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嘉兴市国土资源部门所属行政单位1家、参公事业单位2家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52 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97万元,减少4.07 %,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原则,总体机关运行费用略有下降。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97.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4.19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953.0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62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局单位38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优秀。

其中,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不动产登记业务费”项目预算安排90万元,实际支出90万元。经评价,该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地籍调查规程》实施,项目实施根据《嘉兴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经费管理制度》、《嘉兴市国土资源局采购制度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内部会审》和《过错责任制度》相关管理制度管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市本级250平方公里范围内日常土地登记、不动产登记工作和地籍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划拨、出让等国有不动产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根据权籍调查成果,登记人员对不动产单元进行权属核查,并对数据库中不动产单元图形数据进行实时更新。项目资金全部到位,有力地保障了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权籍调查的顺利开展,维护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保障作用,项目绩效评价为优秀。

2. “非储备土地有偿使用业务费”项目预算安排70万元,实际支出70万元。经评价,该项目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实施《嘉兴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经费管理制度》、《嘉兴市国土资源局采购制度实施细则》有关管理制度管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非储备土地日常出让土地勘测、评估、公证等委托费、招待费、交通费、培训费、印刷费等支出,为市区国有土地有序出让提供资金保障,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有关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一律采用招拍挂出让方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环境,土地市场平稳运行,土地出让完成计划目标,项目绩效评价为优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款):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项):指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项):指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下载:P020170921379919381702.xls

信息来源: 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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