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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编号:JKYS202010210090

发布日期:2020-10-21 17:46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遗失(灭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备注

1

嘉兴市宇诚光电机械有限公司

00209670

00209671

嘉土国用(2007)285994

嘉兴市昌鸣路东78

JK202010200189

2

杭杰

(2018)嘉秀不动产权第0020276

嘉兴市紫园1607

JK202010200475

3

庄龙生

(2017)嘉开不动产权第0046222

嘉兴市泰富中心7-1502

JK202010210375

4

吴静华、毛建庭

00689658

00689657

嘉土国用(2014)573563

嘉兴市中楠穆溪左岸292108

JK202010210121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1021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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