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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NHZF20201021002

发布日期:2020-10-21 17:47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9)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10657号

牛学英

房屋预告证明

330402012026GB00016F00240015

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鹭栖庭院24幢303室

2

005513/嘉土国用(1993)第5-02090号

王爱莲

房屋/土地

330402001037GB00044F00010001等2个

嘉兴市大年堂前5-7号

3

005459/嘉土国用(1995)第5-06556号

胡美发

房屋/土地

330402001037GB00005F00020001等2个

嘉兴市大年堂后45号

4

浙(2018)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04834号

沈绍平、庞考林

房屋/土地

330402008036GB00075F00080021

嘉兴市南湖区花溪地8幢403室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1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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