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JKZF20201021031
发布日期:2020-10-21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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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嘉土国用(1999)第4-18402号 | 王嫣 | 土地 | 330401011017GB00024F00050100 | 嘉兴市电子小区银洲苑3-4幢2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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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1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