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XFZFN20201123001
发布日期:2020-11-23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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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XFZFN20201123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或宗地号(登记时间)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19020126 | 陈田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净相乡北汤村小钟浜组 | 陈卫荣 |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