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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巾帼文明岗活动制度

发布日期:2020-08-19 14:3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巾帼文明岗岗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志愿奉献社会,展示不动产巾帼人的社会责任与担当,特制定本制度:

一、倡女职工观看女性专题节目,学习现代女性独立、自强、奋发向上的可贵精神,时刻激励女职工爱岗敬业,岗位建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二、“三八”节组织女职工参与“南湖妈妈”助学结对活动,增强凝聚力,不定期组织参观各类展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倡导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

三、不定期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比如:进街道(社区),入企业,开展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宣传,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和疑难解答;对于行动不便的办事群众,开展上门服务;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献血等活动。

四、巾帼文明岗岗员需到所居住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各项志愿活动,如:参与社区治安巡逻、垃圾分类等。

五、积极参加保护自然资源活动,更加自觉地担负起保护自然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的使命。

六、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奉献互助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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