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09-28 10:15    浏览次数: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建的第一年。一年来,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首位战略和“两统一”核心职责,围绕“规划引领、保障发展、守住底线、服务民生、建强队伍”五篇文章,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厅重大决策部署,较好地完成了机构改革和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

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坚持四个贯穿始终,从严从紧从实抓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开展“学原著、忆初心”、“学指示、话担当”、“学先进、找差距”“三学”集中研讨活动,集体查找当前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存在的“1365”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一个声音贯到底。

二是有序推进机构改革。按照机构改革工作总体安排,局党委迅速动员部署,领导班子集体订立、带头践行“六个表率”,严格落实“职责不缺位、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滑坡”的改革过渡期责任,确保思想高度统一、行动坚决有力,圆满完成了人员转隶、集中办公、“三定”报批、职责交接等任务。目前,市局共有11个内设处室,2个直属行政机构,3个派出机构。加强人员深度融合,统筹抓好干部配备,局行政处室中层干部任命于7月2日全面完成,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配正在有序实施。各县(市、区)除港区分局尚待市编办明确机构改革方案外,其余均已挂牌,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管理迈入新阶段。

三是深入实施“两年”和三服务活动。紧扣市委部署要求,聚焦项目落地、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热点难点,局领导带队分10组,组织300余名党员分赴各县(市、区)、结对村、社区开展“三服务”活动,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各种问题诉求100余个。同时,及时把基层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性成果,制订出台农民建房用地保障、农业农村产业用地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意见,完成了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全流程审批服务改革研究等一批重点课题调研。

二、坚持以规划引领发展为导向,助力打造国际化品质江南水乡文化名城

一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列入省首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为契机,紧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坚持高标准、高品质绘好国土规划蓝图。成立由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张兵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会,印发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加强前期专题研究,确定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背景下嘉兴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等16项专题研究,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办,目前4项专题研究已形成初步成果。及时启动编制工作,初步形成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纲要成果。

二是启动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围绕大上海南翼门户枢纽都市、G60科创走廊精致公交都市、水江南湾区智慧绿行都市三大目标,提出枢纽构建、轨道引领,品质提升和治理优化4大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目前规划已经形成战略规划纲要、骨干公交系统协调规划等阶段性成果。

三是编制完成总体城市设计。嘉兴市总体城市设计定位城市形象目标为“一湖塑轴、运河绕城、九水汇心”,确定城市整体景观风貌格局和公共开放空间体系,对空间景观要素系统提出了“一心两环九廊十湖”总体控制要求,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四是推动重点区域规划设计。全面完成《嘉兴南站地区站城一体综合规划与设计》,提出站城一体、创新共享、现代江南、智慧低碳四大核心理念。编制《南湖景观区域城市设计和景观提升设计》,完善以南湖为中心5.5平方公里范围片区的功能布局、景观结构和风貌特色。编制《环城河区域城市设计》,重塑城湖中央轴线,整治古城景观风貌。抢抓沪嘉城际轨道项目建设重大机遇,全面推进沪嘉城际轨道沿线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三、坚持以保障发展大局为主线,全力做好资源要素保障

1、强化规划实施管控和空间保障。全面完成2018年度规划调节规模执行评估和2019年度规划调节规模申报工作。今年我市获省核拨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4336亩,其中,2019年追加7150亩,列全省第二。

2、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围绕“百年百项”、省市县长工程和省重点、重大产业项目,全力做好要素保障。2019年全市共获取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92万亩,居全省前列。其中,获得省下达存量盘活挂钩指标9059亩,占全省的23%,居全省首位,创省厅计划指标分配改革三年来新高。获省下达重大产业项目1335亩,占全省下达指标总量的22%,居全省第二。我市因省政府督查激励考核、耕地目标责任制考核、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等成效明显,获得各类奖励指标2394亩。

3、全力服务保障一批重大项目。全市“百年百项”105个重大项目,已完成用地保障71个,面积4.12万亩,部分保障7个,面积1.23万亩。十大标志性工程,已完成用地保障6个,面积1444亩,部分保障2个,面积2832亩。一批重大项目报批顺利完成。嘉兴军民合用机场用地预审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核定用地规模达6066亩。市域外配水工程建设用地获国务院批准,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一期)建设用地获省政府批复。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获国家统筹补充耕地1709亩支持。顺利完成嘉兴2号海上风电项目用海海域出让,涉及用海面积381.28公顷,总投资53亿元,装机容量300MW。

4、扎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2019年全市土地供应总体平稳。1-11月,全市供应具体国有建设项目用地39006亩,加上1838亩待供项目,预计全年完成土地供应40844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全市累计获得土地出让收入638亿元,完成全市目标任务的106.33%,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有的土地和资金要素保障。存量盘活扎实有效。全市消化历年批而未供土地18719亩,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17%,列全省第一。盘活存量土地20289亩,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的196%,为明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打下扎实基础。以‘低散乱’企业整治、平台优化提升、城市有机更新为重点,累计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12914亩,完成省厅下达年度目标的140.98%。获得省政协副主席周国辉批示肯定。

四、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为原则,统筹推进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

1、深入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我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总体上稳步有序推进,2018年部分项目已基本完成,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品质形象较好,在年初实施绩效评价中列全省第一,前20项目占6席。今年以来,在项目申报方面。积极争取省级示范项目,申请省政府批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33个,规模35.6万亩,获批项目数列全省

第一。在项目推进方面。全市已完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面积22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10%。

2、全面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加强建设性保护,1-10月实现新增耕地16241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82%;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14233亩,完成年度395%;完成表土剥离再利用672亩。强化政策引导。调整完善市级统筹补充耕地制度,建立统筹和使用同价机制,并首次明确对耕地保护考核优秀单位安排200亩补充耕地指标奖励。落实激励性保护。今年全市共安排发放耕地保护补偿资金3.6亿元,发放最高的村达到224万(南湖余新金星村),耕地保护补偿费已成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

3、严格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认真做好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18年度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212.49亩,初审比例0.71%,再创历史新低,227宗违法用地已处置完成219宗。积极适应卫片执法新模式,扎实推进2019年季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力做好例行督察和耕保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例行督查未整改问题已经上海督察局认定比例分别88.14%(宗数)和77.83%(面积)。

4、国土绿化持续扩面提质。以“五个一”工程为载体,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全市已累计投入资金4.1亿元,完成新增和改造平原绿化面积2.6万亩。深入实施开展“一村万树”行动,全年计划新增“一村万树”示范村18个,各地踊跃申报,实际在建25个。完成新植乔木27万株,建成精品特色公园12个,节点口袋公园64个,完成美丽经济走廊创建19条,精品生态绿道8条,城市特色景观道路12条,建成美丽河湖102条(个)。

5、加强海洋生态和资源保护。全面完成“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组织沿海两县(市)创建海洋生态示范区,积极争取1个县进入全省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行列。启动嘉兴市大陆海岸线修测工作,基本完成海盐、平湖4.43公里海岸线整治修复任务。认真做好历史围填海问题处置工作,对我市11个斑块196.77公顷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分类提出处置意见。

五、坚持以营商环境最优化为目标,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1、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机构深度融合,启动实施审批职能整合、流程再造。试点南湖区率先全省推行“选址、用地、工程、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服务,实现审批时间减少50%以上,申请次数减少83%以上,申请材料减少62%以上。推行一般工业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承诺制,实现一般工业项目规划许可承诺即办,时间压缩至1/8天。

2、着力构建高效率服务机制。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秀洲分局推行红色代办制度,落实专人提前介入重大产业项目招商,确保项目及早落地;桐乡局落实审批服务“三同步”、“五提前”,实现用地审批时间减少50%以上。南湖分局针对重大项目成立工作专班,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全流程跟踪服务。

3、切实减轻企业用地负担。制订印发进一步降低用地成本政策意见,出台改进竞买和履约保证金管理、推进弹性年限、先租后让、差别化地价等供地方式,加大小微企业园用地保障力度等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用地成本,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共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实行免收履约保证金政策,涉及233宗、面积9544亩,实际减轻企业负担3.21亿元。

六、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撬动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各项改革持续深化扩面

1、深化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创新引领,主动对标先进,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省内首推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上办”、一手房转移登记全程“掌上办”、不动产首次登记“零材料”。不动产登记组合多种业务从法定办理时间最长60个工作日,压缩到“一次办”、“当场办”。不动产转移及抵押登记业务内部环节压缩60%以上,抵押相关业务申请材料压缩至2份,材料张数最多减少40页。不动产登记业务从“跑一次”向“跑零次”转变,从“面对面”向“肩并肩”转变,从“减材料”向“零材料”转变,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持续提升。

2、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实现省级以上平台新批工业用地全部按照“标准地”出让(负面清单除外),省级以下平台新批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出让比例不低于50%。2019年,全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244宗、面积10455亩,供应宗数、面积均实现100%。

3、率先全省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立足部门职责,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农村产业用地保障办法。通过落实规划预留5%空间指标、安排不少于5%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及在村土地利用规划提留不超过20%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着力保障农业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需求。同时,加强农民建房用地保障,明确年

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不少于6%用于农民建房,2019年全市实际安排7.8%用地指标用于农民建房,切实解决无房户危房户等“刚需”农民群体的建房需求。

4、不断拓展各领域改革试点工作。以改革创新引领耕地保护工作不断深化,全市列入省级耕地保护监督制度改革创新试点达7个。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多种试点模式,如秀洲、嘉善、海盐优质土壤基地试点,以打造富硒土壤亮点发展当地农业产业。南湖区按照“五统一”思路,在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上走在前列。启动城市地质信息系统国家试点提升项目,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累计完成历史地质资料收缴9500余卷。创新工业用地综合管理新机制,试点经开区建立工业用地土地质量追溯体系并取得初步成效。

七、坚持以政治机关定位为统领,全面落实重大政治任务。

1、全面完成“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任务。市局赴各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537人次,覆盖全市范围内全部项目点,发现并纠正问题97个。全面完成1742个整改任务,其中全部拆除535个,面积539亩;部分拆除整改合规749个,面积363亩;完善手续438个,面积1731亩;恢复农业生产功能面积1237亩。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订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结合自然资源规划领域行业特点,明确32条排查重点,及土地招拍挂出让、土地整理工程招标、不动产确权登记3个异常情况重点排查方向。累计排查项目28万余个,共发现涉黑涉恶线索30条,均已移交各级扫黑办。

3、全力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三次大规模系统排查,全市共排查各类别墅(含别墅风格类建筑)337宗,面积13785亩。共发现违建别墅20宗,占地面积159.63亩,其中位于国家5+2范围的10宗,面积152.23亩,位于省5+3范围9宗,面积6.8亩;其他类型违建别墅1宗,面积0.6亩,均已处置到位。

八、坚持以数字化转型为要求,不断夯实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基础

1、推进智慧嘉兴时空大数据平台国家试点建设。构建以地理实体为核心的全市数据共享模型,在全国首创“全空间城市信息模型”。累计完成全市44万个“山水林田湖草”地理对象实体的采集,关联政务信息资源,实现政务信息的互联互通;打通了27个部门的168类业务数据库,整合人口、法人、经济等9000余万条政务数据,有效破解“信息共享难”核心问题,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专家验收。

2、开展自然资源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借助省厅平台建设成果,搭建完成嘉兴市自然资源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框架,完成了全省首个非试点市的省市贯通任务。目前已实现省、市两级平台数据贯通,整合现状、规划、管理三大类基础数据,累计发布数据服务335个,形成全市统一的“底板”、“底图”。

3、启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启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建设任务。采用全市统建的模式,加快建设覆盖全市、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2019年工作总结.pdf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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