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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编号:JKYS202101270122

发布日期:2021-01-27 16:55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遗失(灭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备注

1

李名来

00502616

嘉土国用(2012)500253

嘉兴市冶金三村9605

JK202101270014

2

陈金爱、李平

(2018)嘉开不动产权第0050637

嘉兴市华府广场商3511

JK202102180004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0127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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