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编号:NHYS20210127001
发布日期:2021-01-27 17:42 浏览次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遗失(灭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号 | 坐落 | 编号 |
1 | 濮金明 | 00587104, 嘉南土国用(2013)第1031684号 |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怡江苑6幢404室及自2-05室 | NH202101270126 |
2 | 龚剑琴 | 00105912, 嘉土国用(2003)第137855号 | 嘉兴市城东路370弄电陶厂北侧2幢车库二间 | NH202101270208 |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7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