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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编号:NHYS20210127001

发布日期:2021-01-27 17:42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遗失(灭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号

坐落

编号

1

濮金明

00587104, 嘉南土国用(2013)第1031684号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怡江苑6幢404室及自2-05室

NH202101270126

2

龚剑琴

00105912, 嘉土国用(2003)第137855号

嘉兴市城东路370弄电陶厂北侧2幢车库二间

NH202101270208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7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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