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NHZF20211018001
发布日期:2021-10-18 08:35 浏览次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0)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08681号 | 崔丽霞 | 土地/房屋 | 330402007028GB99078F00720083 | 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绿禾名邸72幢2单元1406室 |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8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