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NHZF20210416003
发布日期:2021-04-16 18:01 浏览次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19)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23158号 | 王凤玲、王峰 | 房屋预告证明 | 330402007028GB99043F00150024 | 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水韵佳苑15幢2单元604室 |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6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