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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NHZF20210720001

发布日期:2021-07-20 18:15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0)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13228号

李岩、施桂娟

房屋预告证明

330402011022GB99047F00140406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春风里14幢406室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0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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