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NHZF20210720001
发布日期:2021-07-20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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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0)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13228号 | 李岩、施桂娟 | 房屋预告证明 | 330402011022GB99047F00140406 |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春风里14幢4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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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0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