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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NHZF20210721001

发布日期:2021-07-21 14:05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0)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12307号

俞湘慧

预告登记

330402011022GB99051F00180009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春风里18幢1单元303室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1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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