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NHZF20210723003
发布日期:2021-07-23 18:25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17)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12916号 | 张美君 | 土地/房屋 | 330402012030GB00258F00450084 | 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香湖别墅45幢304室 |
|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7月23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