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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NHZF20210724001

发布日期:2021-07-24 11:17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838648、嘉土国用(2015)第627124号

来苏灵

房屋/土地

330402003005GB00077F00020049

嘉兴市中央花园2幢101室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4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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