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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编号:JKYS202212010100

发布日期:2022-12-01 14:53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遗失(灭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备注

1

罗胜华

00289191

嘉土国用(2009)第362466号

嘉兴市昌盛花园58幢208室及车库208C

JXJK202212010001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01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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