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NHZF20221201001
发布日期:2022-12-0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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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011090、嘉土国用(1994)第1-05686号 | 王德海 | 房屋/土地 | 330402001005GB00109F00010001 | 嘉兴市少年路16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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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