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NHZF20221201001

发布日期:2022-12-01 17:14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11090、嘉土国用(1994)第1-05686号

王德海

房屋/土地

330402001005GB00109F00010001

嘉兴市少年路160-1号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分享: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