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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敏杰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6 10:20 浏览次数: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

经研究决定:

朱敏杰同志任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试用期一年)。

中共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2 年8 月15 日

关于朱敏杰同志任职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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