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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 精准治违 奋力打造无违建高品质典范之城——2022年“三改一拆”工作回眸

发布日期:2023-01-16 10:32    浏览次数:

2022年,我市“三改一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防违控违、“无违建”创建、“四边三化”及违建数字化管控创新等工作,退低效、腾空间、促转型,进一步夯实嘉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全基石,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工作亮点和成效

一、无违建创先争优考评斩获佳绩

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无违建创建工作,市“三改一拆”办深入各地调研指导,挖掘工作亮点,提出工作要求。各地层层抓好部署落实,锁定目标,明确职责,有序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积极争创省级荣誉。

赴南湖区开展专题督导调研

赴海盐县指导无违建创建工作

根据省“三改一拆”办通报,我市以“无违建”争先创优考核87分位列全省第一。其中,平湖市以全省第4、南湖区第12、海盐县第16,喜获全省“无违建”创先争优示范县(市、区)。海宁市喜获“十佳存量违建处置示范典型”。嘉善县陶庄废钢市场拆改项目喜获“十佳拆改示范典型”。海盐县沈荡镇文化艺术中心拆改项目喜获“十佳拆改示范典型提名奖”。嘉善县大云镇、平湖市新仓镇喜获“三十佳治违控违示范乡镇”。

十佳拆改示范典型—嘉善陶庄废钢市场项目

原大寨河南侧废钢市场整治前后对比

二、“三改”“一拆”任务超额完成

截至12月25日,全市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643.05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7.84%。其中,省无违建应用场景拆违362.53万平方米,完成省下达任务147.07%。

全市“一拆”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12月25日,全市累计完成三改面积1141.44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0.76%。

全市“三改”任务完成情况

三、数字化精准治理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市“三改一拆”办研究制定《嘉兴市本级低密度住宅(别墅)违建管控力指数评价工作办法(试行)》及《嘉兴市违法建筑安全治理指数评价工作办法》,以“一图两指数”,推动真拆违、拆真违。坚持每月集中会审核销图斑点位,发布月度指数通报和动态“五色图”评价,形成了各县(市、区)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全年共计销号图斑点位3967个,拆违面积185.49万平方米。

市三改一拆督查系统操作界面示例

市领导对指数评价工作作出批示

违建安全治理指数动态“五色图”示例

图斑点位拆前拆后对比

四、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高要求落实全省自建房违建安全整治行动。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排查整治涉及自建房的违法建筑,重点整治涉及学校周边自建房及高层建筑违法改扩建行为,共排查并录入省应用场景34宗,拆违0.67万平方米。

自建房违建整治工作督导

高标准推进涉安违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涉安违建挂牌督办行动,以影响消防安全违建为整治重点,对违建隐患突出的18家单位进行挂牌督办,邀请媒体全过程跟踪整治进度,以点带面推进违建风险大排查大整治。

涉安违建拆除前后对比

严举措推进“精准拆违”专项行动。通过各地上报、市办集中审核和现场实地复核,共排查锁定627个企业违建点位。严格落实拆除申报、现场核验、清单销号工作流程,并实行月度排名通报,截至12月25日,累计已完成拆违整治616宗,完成率达98.25%。

精准拆违点位前后对比

五、“四边三化”创建再添荣誉

积极申报创建省级绿化美化精品道路,严格按照省办标准组织开展初评工作,对各地推荐上报的11条道路进行集中评审,按照得分高低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实地复核并择选推荐上报,经省办考核验收,我市共创成省级绿化美化道路3条,嘉善世纪大道获评省级特色精品道路。

嘉善县世纪大道

(省级特色精品道路)

海盐县武袁公路

(省级绿化美化道路)

桐乡市子恺路

(省级绿化美化道路)

六、 工作协调机制更趋完善

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市工作专班集体研究会商,认真拟定全市“三改一拆”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年中召开现场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省自然资源厅副总督察许小忠

来我市调研指导

全市“三改一拆”工作推进现场会(海盐)

违建数据质量核查

强化部门协同。主动加强与相关市级部门协调对接,配合市安委办(市应急局)开展“大排查、除隐患、保平安”联合督查,推进部分重点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处置工作。加强与消防救援部门沟通合作,协同推进涉安、涉消违建整治。推动“三改一拆”目标任务纳入美丽城镇、健康嘉兴创建考核体系,相互借势借力,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联合消防部门对涉安违建

进行现场核查(海宁)

强化暗访检查。市工作专班分3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暗访检查,建立完善图斑查找、暗访核查、督办反馈、台账备查闭环工作流程,截至目前,已开展暗访检查38次,发出督办单9张,共对38个新增违建点位进行挂牌督办。

赴平湖独山港现场核查点位

低密度小区违建暗访巡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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