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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NHZF20230202002

发布日期:2023-02-02 17:47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0)嘉秀不动产证明第0012990号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抵押权

330401005035GB00285F00740034/


  330401005035GB00285F00740070

嘉兴市茶香坊74幢603室及车库603C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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