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NHZF20230202002
发布日期:2023-02-02 17:47 浏览次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0)嘉秀不动产证明第0012990号 |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抵押权 | 330401005035GB00285F00740034/
| 嘉兴市茶香坊74幢603室及车库603C |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