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NHZF20230203001
发布日期:2023-02-03 11:15 浏览次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00357229/嘉南土国用(2010)字第1013720号 | 陈创松 | 房屋/土地 | 330402011021GB00058F00090029 、330402011021GB00058F00090048 | 嘉兴市凤桥镇凤华丽都9幢604室及9幢储藏室29室 |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3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