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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NHZF20230203001

发布日期:2023-02-03 11:15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357229/嘉南土国用(2010)字第1013720号

陈创松

房屋/土地

330402011021GB00058F00090029 、330402011021GB00058F00090048

嘉兴市凤桥镇凤华丽都9幢604室及9幢储藏室29室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3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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