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地热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预公告
善土预告 [2010]1号
嘉善县大云温泉生态旅游区温泉(2010-5号)地块将于近期公开出让,为方便意向竞买人及时掌握土地出让有关信息,我局现将拟挂牌出让地块及地热采矿权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地块及嘉热2号井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拟挂牌出让土地位于大云温泉生态旅游区(大云镇曹家村反修河南侧、青云桥港两侧),地块编号:2010-5号地块,土地用途为旅游业综合用地,包括五星级酒店、商务办公、住宅。五星级酒店、商务办公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同时挂牌出让嘉热2号井地热采矿权1宗,暂定开采规模240立方米/日,总出让年限为40年。
(二)地块指标控制:用地面积154294.3平方米,建筑密度≤25%,居住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43%,容积率≤0.8(其中居住≤1.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具体详见规划条件)。
(三)2010-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起始价、嘉热2号井地热资源采矿权出让起始价、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事项在正式挂牌出让公告或出让文件中明确。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法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的注册资金按注册时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作为标准。
三、报名须知
1、报名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项目用地挂牌出让预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4月22日17时止,报名企业到嘉善县国土资源局(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报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并领取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资料。
(2)通过初审的企业自2010年4月23日至2010年6月20日提交概念性设计方案、设计团队基本情况说明、项目后期运作方案及酒店管理意向书(详见设计任务书)。
(3)2010年6月21日至2010年6月30日止,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提交的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将通过评审的企业的概念性设计方案、后期具体运作方案报县政府审定。
如报名企业超过5家的,通过概念性设计方案评审确定前5名,再报县政府审定,通过县政府审定后入围;如报名企业少于5家,通过专家评审、县政府审定后即入围。
(4)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20日,概念性设计方案经修改完善后再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入围企业按挂牌出让公告要求报名,参加项目用地及地热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
入围企业报名时,须交纳1亿元的项目竞买保证金。用地挂牌出让结束后,挂牌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日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如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出让合同》或未按《出让合同》的约定的时间交清土地出让价款逾期60天以上(不含60天)的,没收1亿元的项目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项目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入围企业参加项目用地及地热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按最终竞得者优化方案实施。在征得方案产权所有者同意的基础上,未竞得的入围单位的概念性设计方案按每个5万元一次性买断产权。
3、在五星级酒店完成主体结构结顶后方可对住宅进行预售。
4、项目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在交清土地出让价款时,1亿元定金中7000万元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另3000万元自动转为五星级酒店项目履约保证金。出让方将分四期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期间所产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归竞得者所有)。第一期:动工建设后退还1000万元;第二期:完成五星级酒店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后退还1000万元;第三期:完成五星级酒店所有功能并开业运营后退还500万元;第四期:完成五星级酒店评定后退还500万元。
5、项目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未动工建设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之后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月的,没收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直至没收完为止。项目竞得者如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年半内(含3年半)未完成五星级酒店建设工程综合验收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之后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月的,没收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直至没收完为止。
6、由大云温泉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相关节点进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项目竞得者按规定到我局办理项目履约保证金分期退还手续。
7、项目建成投用后,必须按规划及合同约定使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功能和用途,包括地下室部分。
8、本公告为拟出让地块的预公告,如有变动以正式挂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为准。
9、县外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本县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四、联系方式
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大云温泉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建伟 陆健 李建峰
联系电话:84233327 84233330 84667397 13708530533
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