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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 建设用地项目批前公示(凤桥镇拆迁安置房等)

发布日期:2012-12-14 16:36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下列地块拟以划拨方式供应,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用地意向

单位

宗地位置

项目名称

宗地面积(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建筑密度

规划容积率

绿地率

拟供地方式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

凤桥镇余公路与凤飞路交叉口东南侧

拆迁安置房

7348.6

居住用地

35%

1.5

30%

划拨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

凤桥镇余云公路与大桥路交叉口西南侧

拆迁安置房

43871.5

居住用地

35%

1.5

30%

划拨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

凤桥镇余云公路与广场路交叉口西南侧

拆迁安置房

107233.6

居住用地

30%

1.5

30%

划拨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

余新镇渔里路与兴达路交叉口东北侧

新盛苑拆迁安置房

73444.4

居住用地

30%

1.3-1.8

30%

划拨

嘉兴市南湖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新丰镇嘉钢大道至嘉盐公路

余云公路(嘉钢大道至嘉盐公路段)

50625

道路用地

划拨

嘉兴七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里街延伸段(双溪路—绕城公路)

里街延伸段(双溪路—绕城公路)

31384

道路用地

划拨

嘉兴湘家荡投资有限公司

亚太路(老07省道—320国道)

亚太路(老07省道—320国道)

20791.7

道路用地

划拨

上述地块的有效公示期为10天(自20121214日至20121223日止),公示情况将在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南湖区分局土地利用科或监察室,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无异议后,我局将为用地意向单位办理划拨手续,并报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122312121218

联系电话:0573-828382530573-828382420573-82838248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信息来源: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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