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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国土资源局《行风热线》访谈

发布日期:2012-12-20 18:17    浏览次数: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行风热线》节目安排方案

(仅供参考)

(2012年6月21日)

一、参加《行风热线》节目人员名单

(一)上线安排人员:

汪善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曹建强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之愈    法规监察处处长

王建龙    土地利用管理处副处长

郭建根    地籍管理处处长

祝四英    地质矿产处处长

沃  云    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沈雪逵    南湖区分局副局长

金  峰    秀洲区分局土地整治办副主任

施晓红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副局长

(二)负责导播人员:

沈建荣    监察室主任

朱国强    监察室

二、节目内容安排

主持人:各位听众,今天的《行风热线节目》的嘉宾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汪善明、副局长曹建强、法规监察处处长王之愈、土地利用管理处副处长王建龙、地籍管理处处长郭建根、地质矿产处处长祝四英、土地整理中心主任沃云、南湖区分局副局长沈雪逵、秀洲区分局土地整治办副主任金峰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副局长施晓红同志。听众参与热线交流或进行咨询的,请拨热线电话。

在听众热线电话尚未接入之前,请汪善明局长先简要介绍一下今年6月25日是第22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和我市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一)汪善明局长作第二十二个全国“土地日”主题讲话

节约集约保发展,严格规范守红线。

今天的行风热线节目安排我们国土资源局上线,借此机会,向社会各界、广大听众说一说“6·25”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

今年的6月25日,是全国第22个全国土地日。国土资源部确定今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安全。国土资源部为什么要确定这个主题呢?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安全,对于控物价、惠民生、稳增长,保持经济平稳较快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基础性作用。为此,国土资源部专门制定了“十二五”期间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提出5年之内(2011-2015)全国要新建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因而,今年的全国土地日的宣传标语中有两句口号:一句是“建良田,保增产,促发展,惠民生”;另一句 是“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建设好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

联系嘉兴实际,我们市局党委认为,通过10多年来的土地整治,全市已经建成了214万亩高标准农田,基本农田的标准化率在全省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确保粮食安全,在我们嘉兴必须抓好“三件大事”:一是要继续抓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宅基地复垦,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确保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二是要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努力减少土地资源消耗;三是要严格土地执法,加强耕地保护,特别要保护好现有的274万亩基本农田。因此,今年的全国土地日,我市的宣传重点,要在国土资源部确定的主题下突出宣传“节约集约保发展,严格规范守红线”。

那么,我们如何抓好上面所说的三件大事?

先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最近3年,全市各地在统筹城乡发展中配备“两分两换”“两新工程”建设,已立项报批了91个土地整治项目。应当肯定各地在推进这些项目的实施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91个项目,已争取到周转指标42733亩,其中28705亩周转指标已经核拨到位。这是一个重大成果保障了“两新工程”建设的用地需求,促进了新社区建设,改善了一大批搬迁农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但需要指出的是,项目实施进度不够理想,有些项目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与问题,搞不好还有改革风险。为确保项目如期竣工和周转指标的按期归还,兑现市政府向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作出的承诺,我们正在对一批实施中有困难的项目进行调整,各地要抓住这个契机做好工作,抓紧项目区内的宅基地复耕,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按期归还周转指标。

再说节约集约用地。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既是保护耕地的需要,又是保障发展的需要,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去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强调,要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把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造福子孙后代”、“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高度。温家宝总理也一再强调:“一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土地资源节约和管理工作,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好每一寸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

学习贯彻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破解“保障、保护”双重压力和两难局面,进一步创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举措和工作机制,市局党委已在谋划国土资源“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中,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与思路。

耕地保护目标:规划期内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99.81万亩,基本农田不少于274.53万亩,标准农田不少于204万亩。

保障发展目标:年均新增建设用地1.5万亩,年均盘活存量用地4000亩,年均消耗转而未供土地1600亩,年均供地3.5万亩,确保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节约集约用地目标:全市单位GDP增长的土地资源消耗年均环比下降6%,建设用地单位面积固定资源投资强度年均环比增长6%。全市区域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评价水平在全省11个地市中保持第三位次,力争有所前移。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市局党委打算在今后几年中以调整用地布局、节地挖潜、转变用地方式为重点,切实抓好四项措施落实:

1、强化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坚持“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量” 三条控制红线,并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和城镇、村庄发展控制边界,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管住用地结构和布局。

2、统筹城乡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继续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保障“两新工程”和发展现代化农业所需的土地资源要素供给。

3、继续推进“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和“六大节地工程”,着力抓好城镇规划区内“两进两退”、低效利用土地的二次开发、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鼓励企业退二进三,退低进高和零增地技改,加快转型升级。

4、加强政策研究,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责任机制、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工具和经济手段,促进土地使用主体珍惜和利用好每一寸土地。

最后说说土地执法。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目的是为了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从近年来的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市一些地方的土地违法违规用地案件还处在高发、多发状态,执法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在此,我想要说的是全社会都要增强法制观念,特别是我们的一些基层政府、基层单位要依法依规用地,切不可擅自占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各类建设用地必须经过报批才能动土。各级国土部门要宣传好土地管理法规,落实好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土地执法巡查,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一些违法用地案件较多的地方,要抓紧自查整改工作,以免在卫片执法检查中受到问责。

(二)土地证书遗失(损毁)申请补换发登记和存量房屋(二手房)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主持人:请问地籍管理处郭建根处长,土地证书遗失(损毁)申请补换发登记和存量房屋(二手房)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郭建根:土地证书遗失(损毁)申请补换发登记

土地登记权利人本人携身份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土地登记查询,凭土地登记记录到嘉兴日报刊登遗失声明,见报后15天土地登记权利人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补换证登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后进行审批,并在人民政府指定的固定场所予以公告(公告期15天),公告期满无异议,经批准予以换发或补发土地权利证书。土地登记权利人于30个工作日后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遗失损毁补换发登记需提供材料:

土地登记权利人持嘉兴日报刊登的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及书面申请、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抵押情况证明、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的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指居民身份证;机关单位指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单位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前往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窗口申请补换证登记。

本人不能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的,需填写《土地登记委托书》,港澳台或境外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其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认证。

存量房屋(二手房)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登记权利人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后及时进行审批,经批准予以登记注册核发土地证书。土地登记权利人于18个工作日后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土地使用证。

存量房屋(二手房)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提供材料:

土地登记权利人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指居民身份证;机关单位指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单位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契证(原件、复印件),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窗口申请变更登记。

划拨、房改房土地房屋(二手房)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补签出让合同原件。

本人不能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的,需填写《土地登记委托书》,港澳台或境外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其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认证。

(三)热线电话方面有关问题。

1、问:土地部门在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土地利用管理处王建龙:土地部门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调控精神,主动作为,积极应对,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认真编制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加大房地产用地供应量。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形势,结合本地区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合理编制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加强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施管理。市本级今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3900亩。其中,安置房建设用地1545亩;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76亩;公租房建设用地161亩。

二是进一步细化用地标准,规范土地出让合同内容。

1.落实房地产开发用地中、小套户型数量标准。在编制住宅用地出让方案时,将中、小套型不低于70%的规定落实到出让合同条款中,约定开发商必须按合约定套型规定开发建设并明确违约责任。

2、严格控制房地产用地出让的宗地规模。为缩短开发建设周期,加快住宅有效供应。出让房地产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14公顷。

3、加强出让价款缴付管理。房地产用地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成交价款的50%,分期付款的,根据出让价款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的支付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240天。

三是加强房地产用地批后监管,提高土地利用率。

实施住宅用地批后跟踪管理,切实提高住宅建设项目的开工率、竣工率,确保商品房的有效供应。

一是抓好批后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实施的同时今年又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中追究违约责任的具体意见》。

二是实施友情告知制度。为提高合同履约率,对开竣工时间即将届满的受让人,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督促其尽快开工或者竣工,并告知其不能按期开、竣工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已经构成违约的,通过发律师函、检察院参与等方式,及时向受让方送达限期履约的通知,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南湖区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实施情况。

问:对于一些企业买到地以后一直不开发建设,导致土地抛荒、浪费,现在我们有哪些政策法规可以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罚?

南湖区分局沈雪逵:现在我们主要依据的是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办法》规定,闲置土地主要有以下三种常见的情形:一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二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三是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对于闲置土地处置的办法主要是: 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

问:现在南湖区在节约集约利用上,有哪些鼓励政策或者惩治措施?

南湖区分局沈雪逵:我们南湖区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下了很大功夫,除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外,还出台了《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南政发[2008]17号)。鼓励政策主要有:

一是鼓励企业对现有工业项目加大投资力度,比如对符合城市规划、生产安全要求且不改变用途,在企业原有建设用地上加层改造、技改建造厂房,不再增收或调整土地价款,并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增加直接用于生产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规定办理建设手续后给予10元每平方米的补助等等,

二是鼓励工业项目增加投资强度,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基础和开发期限,原则每增加投资人民币100万元每亩的,奖励1万元每亩。

三是标准厂房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容积率1.2以上,层高8米以上或者层数为3层以上(含3层)用于出租的,区政府给予建设业主10元每平方 的补助,第四层补助15元每平方,第五层及以上补助20元每平方。(另外符合一定条件的标准厂房也有相应的补助措施。)

惩治措施主要有:对拿到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我们对于《出让合同》约定开工、竣工期限、投资总额、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内容严格把关,对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严肃追究土地使用者的违约责任。对于拿到土地不按约定开发建设的,我们将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予以处罚,并根据《出让合同》约定追究用地单位的违约责任,该收闲置费的收闲置费,该无偿收回的无偿收回。

通过近年来不断认真总结和推广节约集约用地的先进典型,惩治粗放用地、闲置用地的企业,南湖区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也取得了节约集约用地的一些成果,这和广大群众对我们推广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也欢迎广大群众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3、秀洲区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

秀洲区分局金峰:全面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政府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更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为全面推进、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秀洲区近几年来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重视节地政策研究,及时出台地方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秀洲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工业用地存量土地处理工作的通知》、《秀洲区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区标准厂房建设意见》﹑《秀洲区建立和完善工业建设项目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印发秀洲区“亩产论英雄”评价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实施细则》、《秀洲区2010年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旨在各个环节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意见。

(二)科学规划,确保合理利用土地。秀洲区统一协调全区各类空间规划,进行空间资源的整合集聚。一是在2010年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保障各镇工业功能区适度发展的同时,将分散的用地空间集中布局到秀洲工业园区,基本实现了空间布局的高度集聚整合。二是近几年在编制园区规划时,取消了一些宽马路和不必要的绿化工程。三是调整城市控制性详规,对乍嘉苏高速公路以东地块实行“退二进三”政策,置换后的土地用于现代商贸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三产项目,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加强各环节的节地管理。秀洲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前、中、后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确保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供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从严控制向限制类工业项目供应土地,凡国家规定的禁止类项目,一律不予供地。

2、严格执行和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经营性和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通过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凡不符合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和划拨用地范围的,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

3、规范使用土地出让合同文本。目前秀洲区所使用的合同文本中明确涉及节约集约用地的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开竣工期限、投资强度等控制指标,并对违约责任进行了处罚约定。

4、把好项目鉴定关,对工业项目实行准入制度。从产业导向﹑投资强度﹑环境评估﹑经济效益等几方面对新用地项目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预审,以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特色优势产业、淘汰限制落后劣势产业。

5、积极开展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2008年至今,秀洲区累计收缴各类违约金、闲置费合计1095.3万元,协议收回各类存量、低效土地1979亩,同时严格实施建设项目复核验收制度

(四)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责任、激励机制,实行考核和奖励制度。从土地利用效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执行度、耕地保护效率、土地执法效率等四个方面设置节约集约用地指标考核标准,对各镇、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工业企业予以奖励。

目前,秀洲区土地资源的粗放利用势头已得到有效遏制,全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工作机制已经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管理工作中。但在实践中还有不少问题,特别是秀洲经济发展过于侧重劳动密集型、低效率、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因此,加快转型升级、产业调整步伐,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并最终实现秀洲区土地粗放利用方式向节约集约利用方式的转变仍然是任重道远。

信息来源:嘉兴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