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地质概况
发布日期:2012-12-2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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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地质概况
地理概况
嘉兴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腹心地带,是长江三角洲重要城市之一。市境介于北纬30度21分至31度2分与东经120度18分至121度16分之间,东临大海,南倚钱塘江,北负太湖,西接天目之水,大运河纵贯境内。市城处于江、海、湖、河交会之位,扼太湖南走廊之咽喉,与沪、杭、苏、湖等城市相距均不到百公里,区位优势明显,尤以在人间天堂苏杭之间著称。
市境陆域东西长92公里,南北宽76公里,陆地面积3915平方公里,其中平原3477平方公里,水面328平方公里,丘陵山地40平方公里,市境海域4650平方公里。
市境地势低平,平均海拔3.7米(吴淞高程),其中秀洲区和嘉善北部最为低洼,其地面高程一般在3.2米~3.6米之间,部分低地2.8米~3.0米。全市有山丘200余个,零散分布在钱塘江杭州湾北岸一线,海拔大多在200米以下,市境最高点是位于海盐与海宁交界处的高阳山。市境为太湖边的浅碟形洼地,地势大致呈东南向西北倾斜,由于数千年来人类的垦殖开发,平原被纵横交错的塘浦河渠所分割,田、地、水交错分布,形成“六田一水三分地”,旱地栽桑、水田种粮、湖荡养鱼的立体地形结构,人工地貌明显,水乡特色浓郁。
地质概况
全市为第四纪沉积区,极大部分地区均为第四系所覆盖,第四系由西南往东北逐渐增厚,厚度60~300余米,中、下更新统均系陆相沉积,上更新统、全新统为河、湖、滨海、三角洲及浅海相沉积;晚更新世以来经受了三次海侵,分别形成了三层海相地层。在东部沿海地带有小面积连续分布的基岩山区外,其余均为零星的孤丘露头,出露的地层为:
1、分布于海宁硖石东山、西山及平湖瓦山一带的寒武系杂质灰岩及钙质白云岩。
2、分布于澉浦、秦山、黄湾、乍浦一带的上侏罗统的灰绿色、灰黑色流纹质晶屑熔凝灰岩、英安玢岩、英安质凝灰熔岩为主。此外,在上述地区还零星分布燕山期花岗斑岩、花岗闪长岩及钾长花岗岩。
矿产资源概况及分布
全市矿产资源少,品种单一。目前已知的有开采价值的仅有建筑石料、砖瓦粘土和矿泉水三种可利用的矿产资源;此外,在我市还具有寻找地下热水的前景。
1、建筑石料
建筑石料的岩石类型有二种:一是上侏罗统的晶屑熔凝灰岩、凝灰质熔岩;二是燕山期花岗斑岩、花岗闪长岩及钾长花岗斑岩,均是优质的建筑石料,主要分布于海盐及海宁硖石一带。
2、砖瓦粘土
平原表部全新统粘土、亚粘土广泛分布,是制作砖瓦的良好材料。但由于杭嘉湖平原地势低洼,可开采的地段仅限于桑园、果园等高程相对较高地带,可采资源相当有限。
3、矿泉水
我市矿泉水主要赋存在第Ⅱ、Ⅲ承压含水组中,分布面积达2875和2075平方公里。类型以锶、偏硅酸型为主。目前通过省级和国家鉴定的有四处,分别是海盐立峰矿泉水和冰诺矿泉水、嘉善幽澜矿泉水和平湖仙灵矿泉水。日允许开采量为600吨。
4、地下热水
我市范围内到目前为止,发现水温大于25℃的地下热点有5处,其中桐乡水厂3号井、嘉善水厂6号井先后出现水温最高达58~95℃的突发性热水;还有12处地热梯度异常点。表明我市有寻找地热资源的前景。
水文地质概况
我市地下水类型有第四系孔隙水、碳酸盐岩岩溶水基岩裂隙水。后二类分布零星、面积小,水量不丰富,供水意义不大。现主要开采的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承压水。第四系孔隙水根据赋存条件分为全新统孔隙潜水含水组,上、中、下更新统承压含水组。
全新统孔隙潜水含水组,遍及平原表部,一般厚度0.5~5.0米,水量贫乏。民井单井涌水量一般不超过5吨/日,自古以来常以民用浅井开发,作为分散村民生活饮用。但水质较差且易污染,不能作为集中供水水源。
不同时代和深度的三个承压含水组沿古河道展布,由西南向东北延伸,第Ⅱ、Ⅲ含水组水量最为丰富,是我市的主要开采层,其水文地质特征见表1。孔隙承压水贮存量丰富,水质好,但为补给量极其微弱,属“消耗型”不可再生的水资源。
地质环境状况
一、地面沉降状况及其危害
长期大量开采地下水,造成了区域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形成了以嘉兴市区为中心的区域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导致资源渐趋衰竭,并诱发地面沉降。全市地面沉降始于1964年,至1999年沉降范围已波及全市。地面沉降重度危害区分布在嘉兴建成区和桐乡崇福。沉降中度危害区主要分布在:嘉兴规划建成区,平湖当湖镇,海宁长安、袁花,海盐欤城,桐乡石门、崇福周边、屠甸、乌镇、梧桐、濮院一带。
地面沉降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使防洪排涝能力降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市政建设,降低内河航运能力,加剧耕地渍害。
二、水土污染、耕地渍害、水土流失
过量和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垃圾、固体废弃物数量猛增及随处堆放,造成环境和大面积的水土污染。同时由于地面沉降,潜水位升高,造成耕地渍害,使耕地质量退化。我市河道由于自然风化、排水泄洪、船行波冲刷等原因,河道二岸年复一年塌损,造成水土流失,由此造成河道淤积、河床抬高、泄洪不畅。
三、矿山开发有关的地质灾害及其危害
全市矿山开发造成的地质灾害主要是:多数矿山采用崩塌法开采,开采坡面过陡,坡面浮石、危石多,安全上存在隐患;凹陷开采石料的企业一旦停止开采,留下深达二、三十米的深潭无法复耕,对自然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石料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粉尘和严重噪声,污染周围环境,对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影响。
信息来源:
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