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你中心《关于海盐县澉浦镇长山矿矿区范围扩大部分采矿权协议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浙矿交〔2011〕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调整浙江林龙港口有限公司普通建筑石料采矿权矿区范围的批复》(浙土资厅函〔2010〕1357号),原则同意你中心上报的海盐县澉浦镇长山码头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扩大矿区范围部分采矿权协议出让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1.矿山名称:海盐县澉浦镇长山码头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2.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3.矿区范围:拟扩大后的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1836平方公里,扩大后矿区范围坐标(1980西安7坐标系)为:
点号 X Y |
J1, 3362622.968, 40587296.526 J2, 3362581.027, 40587497.506 J3, 3362861.757, 40587558.816 J4, 3362861.787, 40587766.526 J5, 3362585.167, 40587771.696 J6, 3362556.357, 40587890.996 J7, 3362490.787, 40587881.126 J8, 3362516.407, 40587779.726 J9, 3362516.407, 40587694.826 J10, 3362478.657, 40587553.646 J11, 3362373.037, 40587475.655 J12, 3362231.737, 40587465.775 J13, 3362389.158, 40587160.725 |
开采深度自82.2米至6.16米 |
4.矿区资源量:经评审备案(浙土资储备字〔2011〕6号)的地质报告中估算矿区(82.2-6.16米标高)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150.89万立方米(382.06万吨)。其中矿区扩大范围部分(13.16-6.16米标高)新增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79.37万立方米(203.26万吨)(霏细岩27.06万立方米(71.44万吨),玻屑凝灰岩52.31万立方米(131.82万吨))。
5.生产规模:暂定60万立方米/年(约155万吨/年)。
6.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证之日起2年6个月。
7.采矿权出让所得收缴方案:采矿权出让所得应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所得就地缴入财政专户,并按规定比例分成上划。相关内容必须一并签入出让合同,并在公示公告中明确。
二、你中心应按批准的出让方案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抓紧组织出让工作,完成采矿权交易,通知受让人办理采矿权登记相关事宜。
三、本批复有效期限与该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一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2年04月30日),逾期自行失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