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嘉宾: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盛乐山 访谈背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节约集约用地是必然趋势,也是必然选择。我省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和较好的成效,走在全国前列。新华社组织采编全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时,将我省列为重点采访省份之一。9月1日,省厅总规划师盛乐山接受了新华社浙江分社记者的采访。 访谈内容: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开展的背景、特色以及下一步打算等。 记者:浙江省积极探索实践节约集约用地应该与浙江省的省情有关,能否请盛总先介绍下浙江省土地资源基本情况,也就是探索实践节约集约用地道路的背景情况。 盛乐山:浙江人多地少,全省土地面积仅10.54万平方公里,是全国陆域土地面积最小的省份之一。耕地资源紧缺,耕地后备资源也十分匮乏,发展空间严重不足。目前我省人均耕地面积仅0.57亩,是全国人均耕地的40.7%,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0.8亩的警戒线。同时浙江又是一个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省份,用地需求量大,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随着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用地矛盾越来越突出,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同时,国土承载力也已经接近临界值,土地开发强度接近规划控制目标。 我省土地资源紧缺,理应更加合理、高效地利用好每一寸土地。但土地资源紧缺却与土地利用率低的现象并存,全省还有相当数量的低效用地。盘活存量土地,挖潜低效用地的潜力很大。因此,浙江的发展再不能走靠增量扩张、粗放发展的模式,只能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上做文章,必须走一条节约资源、创新发展的新路子。 记者:从省情出发,积极探索实践节约集约用地道路,浙江走出了具有自身特点的路子,比如2008年省政府部署实施“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将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统一评价结果应用于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等领域,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对此进行过专题报道,引起广泛反响。那么,近两年浙江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特色或者说重点是什么? 盛乐山: 2013 年初,我们提出了旨在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亩产倍增”计划,制定了“亩产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努力方向,基本形成与我省省情相适应的节约集约用地体制机制,土地利用方式得到明显转变,土地利用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单位建设用地 GDP 到2020年要比2010年翻一翻。这项工作得到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部里在6月份批复同意了我省亩产倍增计划,认为实施这个计划是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的重要举措。部批复同意后,省政府随即下发全省实施“亩产倍增”计划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案,就全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从2013年实施情况来看,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全省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2.3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9.6万亩、单位建设用地GDP比2010年提高了27.67%,我省绍兴市、嘉善县等7个市县被评为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今年,我们继续推进“亩产倍增”计划,进一步深化节约集约工作,提出了实施“空间换地”,通过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要求紧紧围绕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能力这一核心,从全面加强差别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入手,大力实施“空间换地”,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更有力的土地资源要素支撑和保障。主要目标是力争2014-2017 年,累计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万亩;累计开发城市地下空间8000万平方米;累计新建(改扩建)多层标准厂房2500万平方米。到2017年,全省新增工业用地容积率比2012年提高8%,单位建设用地 GDP比2012年提高38%,全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著提高。 记者:对“亩产倍增”计划我已有一定的了解,能否请盛总着重介绍下实施“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思路、举措等。 盛乐山:省政府对实施“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十分重视,为了推进这项工作,今年4月1-2日,省政府在温州召开了全省推进空间换地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现场会,李强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上提出了我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要算好三笔细账:“粮食安全账、发展空间账、国土承载账”,打好三场硬仗:“耕地保护战、集约突围战、改革攻坚战”。强调必须按照这一要求,坚持“以亩产论英雄、以集约促转型”,切实提升我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努力实现以更小的资源消耗支撑我省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经济发展。 具体的政策举措有:一是强化规划空间管控,鼓励和引导工业、城镇建设利用未利用地、劣质农用地等,充分发挥低丘缓坡、滩涂围填海和废弃矿地等资源优势,减少对平原优质耕地的占用。二是推进产业项目集聚,突出区域产业导向,加快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的集聚发展,提高产业用地亩产效益。三是规范产业分类指导,建立健全产业分类目录体系,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优先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完善浙江省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并按照细化用地分类标准和产业目录进行项目认定和管理。四是加强建设项目准入管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修订完善《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用地标准。各地在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基础土,结合当地实际和产业导向,制订适用于当地的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五是推行工业用地分阶段管理制度,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分阶段管理办法。鼓励各地在法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内,按照不同产业类型和特点,灵活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六是实行差别化地价政策,修订完善工业用地最低价政策,提高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严格用地准入门槛,促进产业层次提升。七是推动城市空间综合开发,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力度,充分发挥土地空间的综合利用效能。八是加快低效利用建设用地再开发,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先行,规划动作,有序推进,市场取向,因势利导,权属清晰,保护权益的原,完善相关政策,优化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扎实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记者:听了盛总的介绍,相信浙江节约集约之路会越走越宽,那么,下一步,浙江做好节约集约工作有哪些打算? 盛乐山:浙江下一步节约集约的工作是按照省领导提出的“打好集约突围战,实现亩产倍增目标”来切实推进。一要加强多规融合,以优化结构拓展空间。把浙江宝贵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布局好是最重要的节约集约用地。二要采用差别化政策,以推动转型腾出空间,用差别化来强化引导和倒逼。三要再开发低效用地,以提升效率释放空间。今后4年,全省要累计开发低效用地20万亩、城市地下空间8000万平方米、新建改扩建多层厂房2500万平方米。四是要切实推进“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再利用,完善拆后土地利用政策,解决拆后土地“供地难”、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难”等问题。五是要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通过建立“双挂钩”制度(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挂钩,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推进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利用。六是要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法制保障,提请省政府出台《浙江省节约集约用地办法》,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法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