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平湖市钟埭街道白马村建设道路。经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核查,发现平湖市钟埭街道白马村平黎公路(平湖段)进 行了拓宽改造,系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2015年1月13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由执法人员邹亮、潘照红承办此案。
经查实,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平湖市钟埭街道白马村平黎公路(平湖段)拓宽改造过程中,未经批准占用平湖市钟埭街道白马村的土地,涉及到的土地总面积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非法占用的土地758.0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共计18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