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当事人系其搭建彩板棚占用的土地涉嫌1. 2015年1月20日的证实了在平湖市新埭镇星光村 2015年1月23日,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调查)笔录》一份和2015年1月26日对制作的《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实了当事人的事实。
3. 2015年1月20日平湖市大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实了当事人4.2015年2月2日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占地性质认定表》一份,证实了当事人的事实。
用于证实上述事实的其他证据还有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规定对当事人如下处罚:
1.责令当事人至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退还超过批准数量占用的土地345.6平方米;
2.对超过批准数量占用345.6平方米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款34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