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梅汛期强降雨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8 15:51 浏览次数: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6月28日,李克强总理对当前防汛抗洪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方面加强防范,做好应对工作”。6月25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召开了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汪民副部长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范,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和部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当梅汛期强降雨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
根据省气象局重要气象报告,今日起我省将有新一轮强降雨天气,未来3-5天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主要大雨暴雨区可能在我省衢州、金华、杭州、绍兴、丽水北部一带;全省过程累计雨量一般有60-130毫米,局部180-250毫米,局地1小时雨强可达40-70毫米。本轮强降雨过程范围较广、强度较强,特别是强降水区域部分与前两轮降水区重叠,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防灾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梅汛期防灾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毫不松懈的工作作风,密切关注当前水情、雨情、灾情,认真分析研究当前防灾形势,针对前期防御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大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基础设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巡查区作进一步巡排查。特别是对农村高陡坡下方住房要加强巡查、监测,发现征兆,及时预警,主动协助当地政府撤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坚守岗位,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要靠前指挥,全面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进岗情况。加强应急值守,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保证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协作,加密会商频次,及时发布地质灾害等级预报信息,并确保信息发送渠道的畅通。
四、加强力量,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调动驻地地勘单位和专家组的力量,组建应急小分队,落实应急车辆和装备,24小时待命。一旦发生灾情,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干部职工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速报制度,及时上报防灾工作情况。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做好台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出梅后一周内,请各市将梅汛期地灾防治工作总结上报省厅。
联系人:商卫平电话:0571-88877912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7月1日
信息来源: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