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8日,陈家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非法出租油车港镇陈家坝村排头浜涉及3、13组集体土地,共12255.6平方米(18.38亩)用于非农业建设。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陈家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非法出租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非法出租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2、没收非法所得的24万元;并处以非法所得(24万元)15%的罚款,计人民币3.6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27.6万元。
陈家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两次上缴共计27.6万元的罚没款项,承租方(嘉兴市尚武建材有限公司)主动将18.38亩土地自行整改后退还村集体,目前,该范围内土地已全部复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