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了全省2016年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结果,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再创佳绩,位列全省第4名(其中嘉善县位列全省各县(市)第3名),为我市历年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最好名次,各县(市、区)排名稳步提升,其中,考核指标中单项指标成绩:土地利用管理绩效位列全省第1名。节约集约用地是破解用地紧张矛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完善政策、强势推进、科学考核等综合措施,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逐年提升,主要工作实践经验如下:
一、改革创新添活力
1、全面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是推进土地供给侧改革的积极探索,市政府在总结海宁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实施差别化供应方式、土地弹性出让、差别化地价、差别化监管模式等一系列创新举措,着力通过“增量选优、存量提质”两大工作机制,实现要素配置效率和效益最大化。2015年以来,我市在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共实施分阶段管理出让工业用地490宗,土地面积13097亩;租赁方式供地21宗,面积567亩;实施差别化地价供应产业项目203宗,修正地价金额5.71亿元;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113宗,面积1759亩;共签订工业项目亩均投入产出协议书704份,涉及土地面积22907亩。
2、深入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有利于破解用地矛盾,调整用地结构,转变用地方式,提高土地效益。我市紧紧抓住工作机遇,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协商收回、收购储备等方式有序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住宅“改造。2014年以来,我市依据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已启动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面积15270亩,其中采取协商收回面积8526亩,收购储备面积932亩,退二优二面积3091亩,提高容积率、改变用途等其他改造方式2721亩,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了发展空间。
3、率先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竞争择优机制。2014年,市本级改革以往按切块下达的计划指标分配方式,根据项目质量优劣排序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市本级在每年安排50%的优质产业项目计划指标中,用于优质工业项目不少于60%。产业项目用地需依据产业导向、投入产出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序,优中优选安排用地指标,确保优质项目落地。2014-2016年,全市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629亩用于29个优质产业项目。其中,安排指标1755亩用于14个优质工业项目。新进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约400万元/亩,确保有限土地资源向优质项目倾斜,提高土地资源投放精准度,充分体现了按项目质量配置用地指标的改革导向。
4、实施存量盘活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政策。2016年,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的意见》(浙土资发[2016]21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挂钩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土资办[2016]61号)文件要求,我市积极做好挂钩项目梳理,六类存量用地的系统上报。2016年全市通过省厅审核通过存量供应项目249个,涉及土地面积8862亩,按3:1比例配比,2017年可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954亩,积极引导各地在存量用地上用足用好政策,谋篇做文章。
二、共同责任有合力
1、联合推进“供而未用”消化利用专项行动。为推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扩大有效投资,2013年起,市政府连续四年印发《关于深化开展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促进扩大有效投资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已供土地抓开工、已建土地抓竣工”专项行动,要求列入“专项行动“的项目开工率达到90%以上,竣工率达到70%以上。为确保实现土地“大家用、大家管”的目标,通过定期通报、实地督查、年末考核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2013年至2016年,纳入考核开工项目的开工率为91.26%,竣工项目的竣工率为70.78%,促进了土地资源得到高效利用,保障了扩大有效投资有序落实。
2、着手开展工业企业 “退散进集”工作。在前期广泛调查、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出台《嘉兴市推进“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三年行动方案》,并通过召开会议扎实推进。部署大力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扎实推进小微企业整合入园、有序开展违法企业市场出清、着力加快“两创”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积极引导创建“美丽工厂”为主要内容的六项重点工作。2016年全市共完成 “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2929家,其中改造提升1018家,整合入园250家,关停淘汰1661(含转移)。
3、规范有序实施批后监管。近年来,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逐渐由“重审批”向“审批监管并重”方向转变,实现了项目由供地到竣工的全生命周期监管。通过充分发挥国土、平台主体、主管部门组成的批后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作用,加大项目巡查力度,同时严格实施违约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已经构成违约的,通过履行既定程序,追究其违约责任。2014年以来,全市在实施批后监管中,共收取各类违约金为47246.91万元,其中收取出让金违约金23776.38万元,收取不按时开、竣工违约金12926.61万元,土地闲置费10543.92万元。
三、科学考核增动力
近几年来,我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以成效为导向,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确保节约集约用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逐年提高计分比重。
2、签订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自2010年起,我市在以往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实施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签订《嘉兴市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书》,根据每年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重点科学设置若干考核内容与指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理念。
3、列入生态市建设考核工作。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将开展亩产倍增行动计划、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消化批而未供、盘活存量土地等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工作纳入生态市建设工作年度任务书,并在年末开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