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海盐县城市置业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海盐县武原街道杭州湾海域西侧、老沪杭公路东侧、南台头闸南侧地块6721㎡建造管理用房。2016年11 月,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20978元。
罚款现已全额缴纳,没收的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已移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