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桐乡市利达针织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桐乡市河山镇五泾村西庵浜组土地686.54㎡建造房屋。
2017年5月15日,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3730.8元。
罚款现已全额缴纳,没收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河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