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嘉善县罗星街道亭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非法占地案

发布日期:2017-06-26 08:59 信息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20163月,嘉善县罗星街道亭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亭桥村村部(小区)南侧土地1634.66㎡建造景观道路、绿化等。 20174 月,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并处罚款153684.1元。根据相关规定,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已向中共嘉善县罗星街道纪委提出党纪处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