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发布日期:2020-03-10 10:44    浏览次数:

嘉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南湖区分中心开展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以来,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局的关心指导下,立足实际,以优质的服务为重点,以社会公众满意为标准,结合分中心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促进分中心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但是在创建过程中也发现任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重视和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创建活动开展不丰富

存在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没有将分中心的业务工作和岗位创建工作密切结合。业务工作业绩显著,但未反映到“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中,对文明岗的创建不够深化、不够具体,没有利用自身业务优势,开展更多与业务相关的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丰富创建工作的内容。

(二)创建档案整理不规范

分中心日常登记工作繁重,成员身兼数职,精力和时间有限,对开展的创建活动档案收集不及时;部分成员因工作调动原因,档案移交不及时,移交不到位,造成很多活动素材无法事后补救,创建基础材料严重缺失。另外对现有的档案没有进行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未做到分类建档,加大了档案二次利用的难度。

(三)创建工作执行不重视

创建工作的开展推进力度不够,分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成员的工作重心侧重于日常登记工作,对开展的“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参与度不高,觉得创岗工作可做可不做,只要有人做就行了,没有争创的积极性。

二、对策及建议

(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力量,将创建工作纳入分中心日常工作计划中,统一部署。要根据文明岗管理办法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发挥领导的协调指导作用,工作开展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有始有终,杜绝虎头蛇尾的情况。

(二)创建小组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组织岗内学习,强调创建工作的意义,立足本地、本岗位,提出切合实际的创建目标,制定行之有效的争创措施,贴近实际,增强女职工的参与度,提高女职工对“巾帼文明岗”的主人翁意识,做到创建在岗位上,渗透在工作中。

(三)规范档案资料管理,重视活动的素材的及时收集和移交,由专人管理创建档案,并按时间按活动性质做好分类建档,条理清晰便于查阅;对照嘉兴市“巾帼文明岗”考核要求,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情况,有缺失尽可能的及时补救,完善活动素材,形成一套完整的、能充分反映南湖不动产分中心创建成果的“巾帼文明岗”档案资料。

(四)加强窗口人员心理疏导,缓解职工工作上的心理压力,建立心理疏导平台和心理减压室,摸底成员的家庭特殊情况,开解、帮助生活上、工作上有困难的成员,排解成员尤其是窗口工作的成员的不良情绪,确保窗口人员始终保持积极良好的心态,营造快乐创建氛围。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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