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巾帼文明岗创建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14 16:40 浏览次数:嘉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南湖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充分发挥窗口女职工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调动女职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展示女职工蓬勃向上、乐观进取、奋发团结的精神面貌,在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局妇委会的指导下,决定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创建活动。窗口现有工作人员56名,其中女职工42名,是一个团结进取、勤奋踏实的巾帼集体,为确保争创活动顺利开展,围绕窗口整体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结合岗位特点,积极关注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大政方针,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提高效能”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原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嘉兴不动产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把“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与窗口受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将“巾帼文明岗”的内涵融入到每位女职工心中,通过创建,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专业技术精、开拓精神强的女职工服务队伍,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打造“政务环境最好、登记服务最优、办理效能最快”的不动产登记巾帼铁军,为争创“省级巾帼文明岗”做好冲刺准备。
三、争创口号
创一流服务、树文明新风、展巾帼风采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重点工作:一是成立创建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创建方案,研究、讨论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和活动安排;三是动员部署,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传达争创“巾帼文明岗”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四是设计上墙公示牌,公开相关创建内容。
第二阶段:争创阶段
重点工作:一是建立宣传网页。根据争创要求由局信息中心协助在局网站上建立“巾帼文明岗”专项链接。网页内容窗口简介、人员配置、窗口环境、活动开展、审批政策、时事新闻等。网页创建后由专人负责创建实时动态及时更新丰富内容。二是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创建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1是完善制度,根据《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治建设、业务工作、岗位服务和党风廉政等各项规章制度;为保证活动的质量,定期组织检查和自查工作。召集全体员工每月一次例会。2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及时检查评比,加强监督管理;3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组织窗口女职工参加市局、分局以及行政审批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采取组织集中学习、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做好女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每季组织一次业务知识笔试测试。4是专人负责,加强巾帼风采宣传;三是组织各类活动。1是组织开展各类技术比武、趣味运动会和联欢会为窗口女职工强身健体、增进友谊创造条件。2是发动窗口女职工积极参加“3.5”学雷锋日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结合市局工会扶贫帮困活动和党员进社区活动,定期看望结对对象,积极参加各项社区公益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重点工作:一是抓好整改完善。对照考核标准,认真逐条查找,创建台账查漏补缺,及时整改补充完善,装订成册,确保创建材料完整有效。二是结合年度总结,切实做好争创工作总结上报,申请创建验收。
五、创建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巾帼文明岗”争创活动,是以创建促进工作作风的改进,服务质量的提高,服务意识的增强,围绕窗口业务工作,努力服务办事群众,发挥巾帼示范带头作用。因此各职能处室要把创建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抓紧抓好抓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充分发挥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创建工合力,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创建工作注重过程,做到常抓常议。
(三)规范创建,力求创新。“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是一项具有连续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创建活动,按照创建活动步骤、标准,规范创建,同时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和岗位实际,不断推出具有特色的工作新举措,以适应更高层次服务需求。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