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网捕鸟违法 切勿以身试法 | 我市启动全市严厉打击张网捕鸟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三年行动
发布日期:2021-11-02 14:34 浏览次数:保护野生动物,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生物安全的重要一环。
10月22日下午,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严厉打击张网捕鸟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三年行动部署会,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肖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肖建国副秘书长指出,嘉兴地处东亚和澳大利亚的候鸟迁徙通道,社会关注度高,保护责任重大。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遏制张网捕鸟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专项行动。要切实强化属地政府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要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要依托基层社会治理“四个平台”,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落实落深落细各项职责任务,彻底清除猎捕工具。
二是要加强部门协作,依法严厉打击。要建立健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信息沟通、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各相关部门要依职责全力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工作。要综合运用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升科技防控水平。
三是要加强社会共治、营造良好氛围。广泛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及时曝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强化基层群众自治,通过纳入村规民约等方式,切实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同时扩大社会参与,营造齐心协力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工作局面。
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部分地区出现了非法猎捕候鸟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了重要批示。前期,全市组织开展了市、县、镇(街道)、村四级联动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立案查处31起,其中刑事案件16起,严厉打击了非法猎捕候鸟等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下一步,将根据此次会议精神,坚持点面结合、打防联动、系统治理。一手抓点上突出问题的整治打击,一手抓面上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从根本上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彻底解决捕杀贩卖候鸟问题。
会上,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了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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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二至五十七条,对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行为制定了相应的罚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工具和方法包括:毒药、爆炸物、电击、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