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配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31 | 文号: | 嘉自然资规发〔2021〕16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1 15:48 浏览次数: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嘉兴港区分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现将《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1日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自然资源建设,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浙自然资发[2021]8号)要求,结合我局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现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提出规划如下:
一、法治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能,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二)总体目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五篇文章”,努力当好“五个先行者”,部署开展“八大行动”,着力推动自然资源规划综合服务保障能力蝶变跃升,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以全面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为主线,以提高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为核心,健全政策法规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督,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努力开创我市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全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全市系统领导干部入职培训的必修课,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者、宣传者和推动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提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党内法规。建立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宪法法律学习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权威,重点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以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制度,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深入阐释好宪法精神、讲好宪法故事。持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
(三)深入学习《民法典》和行政基本法律知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审批、执法督察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需深入学习《民法典》《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熟练运用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行政法基本原则及其中蕴含的法律优先、法律保留、信赖保护、比例原则等重要原则。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切实增强行政程序法律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测绘法》《城乡规划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精通自身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熟练掌握自然资源领域其他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深入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不定期开展自然资源法律宣传活动,向全社会积极普及自然资源法治常识。
三、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全市自然资源行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领导干部 “关键少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重点学习宪法和与自身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理念。探索完善会前学法、法治讲座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和警示教育学法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强化关键岗位法治教育。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法治教育。针对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自然资源督察、不动产登记、信访、信息公开等直面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关键岗位,探索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任前法治培训考试制度,推动其熟练运用行政基本法律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关键岗位的一线阵地作用,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同时,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深入讲解法律、大力宣传法律。
(三)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开展个性化精准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强化对青少年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保护、海洋保护、地理信息安全、国家版图等意识教育。针对用地用海建设单位、地勘单位、矿山企业和测绘单位等行政相对人,精准推送法律政策。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局长办公会议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完善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常态化法治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课程纳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各类培训中。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开展全市普法宣传。健全普法宣传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治并举,注重把法治宣传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立法、执法等法治实践结合起来,与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统筹运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国家宪法日”等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传。打造“8090”普法志愿者生力军队伍,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互联网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自然资源法治宣传,为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完善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自然资源系统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每年要向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汇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强化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2021年年底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划,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本地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建立领导机构,确定一名联络员,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2年1月至2025年6月,各县(市、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开展经验交流、年度考核评估和阶段性抽查,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25年下半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制定总结验收方案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全市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
(三)加强考核评估。各县(市、区)自然资源系统要积极探索创新考核评估机制,按照省、市“八五”普法规划所列各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进行评议,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改革试点选择、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岗位锻炼和职务职级晋升等的重要参考。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