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NHYS20231120001
邱琪 因保管不善,将 浙(2022)嘉南不动产权第0034599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邱琪
2023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