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南湖区建设用地项目批前公示(嘉土南2023-04号)

发布日期:2023-12-14 16:25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下列地块拟以集体使用方式供应,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用地意向单位

宗地位置

项目名称

宗地面积(公顷)

规划用地

性质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拟供地方式

1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凤桥镇,东至河流、南至河流、西至河流、北至河流

南湖区凤桥镇新民村兴善文化创意园项目

1.789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不大于40%

不大于1.0

不小于15%

集体使用

上述地块的有效公示期为10天(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4日止),公示情况将在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无异议后,我局将为用地意向单位办理集体使用手续,并报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1733号

联系电话:0573-82850710、0573-82838253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4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分享: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