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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NHZF20230317003

发布日期:2023-03-17 19:48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875530,00875531,嘉土国用(2016)第645445号

黄毅坤,楼程婷

房屋/土地

330401009003GB00180F00016136

嘉兴市环贸中心1-1607室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7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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