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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全面完成

发布日期:2023-05-19 16:3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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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是指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前不久,自然资源部在世界地球日主场活动上宣布,我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已经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如何科学划定?怎样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工作?

前不久,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的世界地球日主场活动上,自然资源部宣布我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已经全面完成。

我国率先提出和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将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全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15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00万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公里,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筑牢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筑牢“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张兵说。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院长冯文利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但自然生态系统受挤占、破坏的情况比较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下降,生态问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和突出短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冯文利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责部门,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相关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划定工作,结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首次全面完成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包括陆域和海洋,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上图入库,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

张兵介绍,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面积约180万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地外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防护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海岸侵蚀等生态极脆弱区域约85万平方公里;其他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约50万平方公里。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1.07万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面积约20%,主要分布在小兴安岭、张广才岭等主要山脉和松花江干支流、河湖湿地等区域,着重提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功能。通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佳木斯市超过12%的市域国土面积划入了生态保护红线,涵盖了全市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区域和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发挥着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和自然景观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

“筑牢‘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冯文利说,生态保护红线主要集中分布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区域,涵盖大部分天然林、草原、湿地等典型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自然生态系统,以及绝大多数未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

应划尽划,实事求是,统筹发展与安全

生态保护红线如何科学划定?张兵介绍,这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坚持“应划尽划”与“实事求是”相结合,通过科学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工作,将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的区域作为优先划入区域,同时突出问题导向,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尽量减少新的不必要的矛盾冲突。

冯文利介绍:“在划定过程中不预设面积比例指标,有的省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超过50%,有的省份不到10%。”

云南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3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超过29%。强化典型生态系统保护,除风景名胜区部分区域外,将自然保护地整体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热带雨林生态系统等15个典型生态系统得到系统有效保护,将全省超过90%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80%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栖息地和迁徙通道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强化统筹,同步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张兵说,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程中,同步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处理重叠设置、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等问题,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优化后,风景名胜区因兼具自然和人文双重属性,只将其中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他自然保护地均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印发,把我国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纳入国家公园体系,遴选49个国家公园候选区,其中5个已正式设立,并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在科学界定范围边界,解决交叉重叠的同时,优化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自然保护区从原来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简化为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各类自然公园则按一般控制区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发展与安全,妥善处理空间矛盾冲突。”张兵说,先定规则后做调整,制定10余份文件近百条规则处理矛盾冲突。在“双评价”识别的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区域中,协调处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人工商品林、城镇村、重大项目等空间矛盾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冯文利介绍,以重大项目处理规则为例,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在确保不对生态功能造成明显影响的前提下,衔接国家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对符合省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已明确选址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为经济发展预留空间。

划管结合、落地落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漫山遍野的竹海、清新怡人的空气、潺潺流淌的溪水以及前来感受优美环境的游客——在浙江安吉,这样的场景已成为一种常态。“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分布于14个片区,面积占县域面积近1/5。”安吉县资源规划局局长章毅说,“该区域内,不符合管控规则的项目不准入内。”

科学划定是前提和基础,严格管控是关键和保障。张兵说,按照划管结合的原则,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规范了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具体类型和管理要求,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的具体情形和审批程序,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的部门监管职责。

实现“一张图”精细化统筹落地。张兵介绍,发挥“多规合一”改革优势和自然资源数据优势,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

各地在国家指导下,结合地方管理实际,细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进一步提高操作性。截至目前,浙江、江西、上海、山东、安徽、四川等省份已经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细则文件,其他大部分省份也已在征求意见或即将出台,切实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各地在市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严格落实划定成果,作为用途管制的法定依据。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完善长效机制。”张兵说,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加强部门地方联动协同,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依托国家、省、市、县4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提升动态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监督、执法、问责、考核机制,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进程,夯实监管依据。加大宣传,凝聚全社会广泛共识,提高社会各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意识,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而共同努力。


信息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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