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省1/10的耕地贡献了1/6的粮食——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走进《行风热线》
发布日期:2023-06-15 16:59 浏览次数:今天中午,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海带队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直播,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处处长辛占江、执法指导处处长戴时农做客直播室,和广大听众进行了空中交流!
粮食是人类生存的命根子,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保护耕地是党和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事关百姓的饭碗问题,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国之大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嘉兴是美丽富饶的江南水乡平原,自古以来就有“浙北粮仓”“鱼米之乡”的美誉。嘉兴以全省1/10的耕地贡献了1/6的粮食,“十三五”以来共5次荣获省政府耕地保护考核优秀。
耕地保护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国务院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就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连续印发了多份重要文件。今年3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史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二十条”新政,提出了全省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的目标。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嘉兴市创建耕地保护示范市实施方案,提出了“耕地保护一分不少,违法占地一寸不让”的目标,抓好耕地保护就是我们的使命担当!
一是层层压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
始终把耕地保护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市、县、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建立健全“田长制”责任体系。目前全市共明确了市、县、镇、村四级田长1077人,村级巡查员1813人,划定网格1888个,设立巡查打卡点6494个,实现耕地人防全面覆盖,同时,对“田长”的履职情况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制度。
二是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垦造耕地
近年来,我市积极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年均新增耕地约1.5万亩,已成为耕地资源补充的重要渠道。截至目前,全市已获批国家级试点5个,省级工程90个。同时,大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推动“小田”变“大田”,着力破解耕地破碎化问题。截至目前已实施完成千亩方42片,万亩方7片,完成整治面积14.18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5.9万亩,构建了“农田集中连片、农业规模经营、村庄集聚美丽、环境宜居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三是深化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我市自2012年起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10年来,保护补偿政策持续完善,补偿标准逐步提高、补偿范围逐步扩大,自实施以来,全市共发放补偿资金超过24亿元。据统计,我市公布的第三批201个实施“强村富民”计划的行政村中,经常性收入总数为2.53亿元,其中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为0.8亿元,占比达到31.7%。补助资金最多的村南湖区余新镇金星村,保护补偿资金超过了260万元,这使得基层耕地保护积极性和主动性大为提升。
四是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零容忍”
对违法用地行为,最有效的方式还是从源头上加以制止。为此,我市通过数字化精准管控的方式,积极构建了“人防+技防”的监管体系,加强违法用地前端治理。2022年,嘉兴市政府与省自然资源厅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率先在全省开展“耕地视联智保”数字化应用场景试点,就是说利用通讯铁塔上的高清摄像头,通过AI识别,实现耕地动态监控,从源头上遏制耕地“两非”行为。截至目前已累计巡查近12万余人次,通过铁塔视联和田长巡查共发现疑似问题1538个,已认定合法1496个,已制止42个。2022年度卫片执法监察违法耕占比仅为0.12%,创历史新低。现在,我们对于耕地管控,天上有卫星照着、空中有探头盯着、地上有田长巡着,震慑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再过10天
就是第三十三个"6.25"全国土地日
听友提问
问
听说有耕地保护补贴,这个补贴有多少?是直接发给老百姓的吗?
答
为了提高公众保护耕地的意识,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嘉兴市自2012年就开始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对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经济补偿,同时与辖区内当年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其他新增“非农化”行为相挂钩。补偿对象是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有农场(国资公司)。同时,我们对耕地实施差别化补偿,补偿标准是这样的:一般耕地每年按不低于130元/亩的标准补偿,永久基本农田、已建成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等重点区域内的现状耕地每年按不低于150元/亩的标准补偿。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理和修缮、地力培育、耕地保护管理和“田长制”工作经费等,在完成耕地保护任务并符合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用于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等。
问
我想在我自己的承包地上种点葡萄,但是村里跟说这是基本农田,不能种,这是什么原因?
答
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特殊保护的优质耕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现在我们叫永久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两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高度重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所以永久基本农田上是不允许种植葡萄等水果。对于一般耕地的,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农户确需占用发展特色农业项目,需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报。
问
我想在自家的自留地上建个汽车库自己用,可不可以?
答
自留地本质上还是属于农用地,嘉兴这边一般都属于耕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所以像在自家自留地上建车库之类的行为都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特别是嘉兴这边人口密集,人多地少,不少农户住宅边上就是耕地,对于这部分农户来说,连挨着老宅建个储物间、灶头间都是不允许的。目前我们正在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主要针对的就是这类问题。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我们有一个“八不准”的政策,这里也给大家普及一下: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来源:嘉兴交通经济广播
主播:王巍
编辑:思悦
信息来源:嘉兴交通经济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