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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批前公示(嘉土南2023-05号)

发布日期:2023-08-29 15:52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单位(个人)申请,现将下列单位(个人)补办出让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人

宗地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使用权类型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 (万元)

补办前

补办后

1

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七星街道玉衡路58号

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含计容商业比例不大于20%)

划拨

出让

26708.84

1770.7934

2

魏钱丙

少年路16-18号

商办住综合用地

划拨

出让

681.5

1918.4平方米(其中住宅423.73平方米、商业531.15平方米、办公963.52平方米)

1128.2572

3

嘉兴市财政局

锦绣苑9幢103室、8幢105室车库、9幢507室车库

住宅用地

划拨

出让

9幢103室及车库11平方米、8幢105室车库1.55平方米、

9幢507室车库1.68平方米

9幢103室58.5平方米、 9幢103室车库10平方米、 8幢105室车

库10.3平方米、 9幢507室车库10.5平方米

20.3342

4

陈璇、蒋怡

嘉兴市三水湾桂苑小区20幢12号

住宅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划拨

出让

5.35

24.33

15.0640

5

嘉兴市公安局

嘉兴市三水湾牡丹坊

17幢104室及车库

住宅用地

划拨

出让

12

房屋57.1、车库

9.69

20.0463

上述地块的有效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无异议后将报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2楼用途管制科(行政审批科)、1733号(2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9993006、0573-82838248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9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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