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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JKZF202410310044

发布日期:2024-10-31 14:48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2)嘉开不动产权第0021141号

张*勤

房屋及土地

330402004010GB00093F00010029

330402004010GB00093F00010030

嘉兴市穆湖花园光明苑1幢501室及车库501C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31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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