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NHZFN20241120001)
发布日期:2024-11-20 11:56 浏览次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18)嘉南不动产权第0030215号 | 陈*庆(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30402008041JC00298F0001000133040008041JC00298F00020001 |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云东村河家浜21号 |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