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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NHZFN20241120001)

发布日期:2024-11-20 11:56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8)嘉南不动产权第0030215号

*庆(户)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402008041JC00298F0001000133040008041JC00298F00020001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云东村河家浜21号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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