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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典型示范案例发布四十四个试点地区入选

发布日期:2024-12-06 15:32 信息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浏览次数:

记者日前从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获悉,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等44个试点地区入选2024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典型示范案例。

为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规范运作,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向相关省份征集了74个案例,聚焦实效、特色做法及其可推广性进行比选分析,最终选取了44个典型示范案例。其中,用地主体引导有效类13个,收益分配科学可持续类11个,入市程序规范顺畅类10个,政策协同类和组合供应类各5个。

此次典型示范案例评选总体有三方面考虑。一是针对性。用地主体引导有效类案例聚焦政府建立的制度与用地主体的匹配度,保障用地主体合法权益;收益分配科学可持续类案例聚焦增值收益分配如何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利益,以及如何统筹近期与长远之间的利益关系;入市程序规范顺畅类案例聚焦入市程序如何服务用地主体,降低入市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二是示范性。充分挖掘各地案例中探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地经营权”等自然资源组合供应经验,统筹多门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条件、管控要求、供应价格,显化自然资源整体价值,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灵活性、溢价能力的多重提升。三是协同性。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优势,注重各地案例中入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收储等政策的协同,释放和扩大政策综合效应,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拓宽用地保障渠道。

自然资源部去年3月正式启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以来,持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并在去年推出35个典型示范案例基础上,今年精选出44个典型示范案例。各试点地区在严守政策底线红线基础上,因地制宜创造性推进试点工作,在入市管理、用地方式、收益调节、权益保障等方面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成果和经验做法,对于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记者 方正飞)